槟州民政党副秘书吴竞诚文告2009年7月9日
槟州民政党副秘书吴竞诚提醒,林冠英在槟城豆蒄村事项上,不要为了逃避责任而一味扭曲真相,制造假象以误导豆蒄村村民及民众憎恨前朝国阵政府。 他今日反驳林冠英于7月9号的文告,指前朝国阵政府没有与居民商讨,及前朝政府以过低于市价巴豆蒄村土地转换予槟政府公务员合作社的指责,他说,根据林冠英在同日所发布的演进表,已经清楚看到,林冠英又在扭曲事实,硬硬把死猫塞进前朝国阵政府口中。
他强调,整起风波的关键,并非有关土地的申请程序,而是在于行动党领袖在做出种种承诺,但在当选及当权后,无法兑现承诺才导致发生今日与居民对峙的局面。也是前峇都蛮州议员的吴竞诚表示,根据演进表,前朝政府在豆蒄村土地转换事项上,不但多次与当地居民代表洽谈,为居民争取合理的赔偿条件,在2007年10月11日,至少14户家庭同意接受赔偿及愿意搬迁。
他指出,但关键在于,行动党的卡巴星以及候选人雷尔在大选前及竞选期间一起去见选民,为争取选票,向当地居民承诺及保证,一旦他们中选及当政,豆蒄村的村民就不必迁离,该村原貌也获得保留。在当选及执政后,民联州政府并没有落实承诺,反而允许有关土地割名,该土地的割名日期是在2008年3月27日。
此外,针对林冠英指前朝政府以过低于市价巴豆蒄村土地转换予槟政府公务员合作社的指责,吴竞诚说,在演进表2005年7月12号的记录中,州政府当时的开价是642万令吉,但后来基于涉及公务员合作社必须让公务员享有7%的房屋折扣,以及确保合作社与发展商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合理的赔偿,所以答应合作社的上诉,把转让费减至300万令吉。
“整个冗长的处理有关土地申请事项,其实展示了前朝政府成员审慎的态度及积极的为居民争取更合理的赔偿。”
“我也特附上一份林冠英没有公布的事件背景,及已公佈的演進表說明,以让人民对这事件有深一层了解,以免课题再次被州政府政治化。”
基于联邦政府要重建于莱特街的槟州高等法庭,同时兴建高楼停车场,而法庭建筑是位于古迹区,建筑物有高度限制,所以州政府劝服中央政府降低建筑物的高度,但必须涉及早前拨予政府公务员合作社的地皮。因此,州政府答应把豆蔻村地皮拨给槟城州政府公务员合作社,作为交换的条件。
在地价方面,州政府当时有邀请专家评估地价,过后以特价卖地。州政府便宜卖地,是考虑到该地住着一群贫民以及公务员合作社,所以当时也向发展商开出条件,就是发展商一定要好好的安顿豆蒄村居民。
当时,以丹斯里许子根为首的前州政府,还多次的要发展商保证,包括发展商必需根据要求作出搬迁的赔偿,和遵守更严厉的密度发展限制等,也因为这样,州政府还拖了这个计划长达两年,主要确保当地人民得到公平对待。 这项交易一直没完成,直到大选后,即2008年3月27日,在民联执政时期完成割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