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4, 2009

民政:2年犯3錯應辭職

光明日報‧2009.12.04

(檳城)檳州民政黨和馬華力數雙溪檳榔區州議員郭庭源上任州議員不到2年來就已犯下3宗罪,包括文抄貓、流氓議員和在州議會進行時傳送含侮蔑敵對黨內容的手機簡訊,並促請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即刻命令郭庭源辭職謝罪。


檳州民政黨宣傳資訊及通訊局秘書涂仲儀說,文抄貓事件是一年前由前柑仔園州議員汪天來揭發,郭庭源當時承認錯誤後承諾不再犯錯,但最終他還是重犯錯誤。

他表示,文抄貓事件發生時,檳州第二副首席部長拉瑪沙米曾指事態嚴重,揚言會採取行動對付郭庭源和對外公佈處分,但郭庭源到底受了甚麼紀律行動,目前好像已掃到地毯下。

他表示,霹靂州政權變天後,網上也流傳郭庭源揮拳打警察的照片,雖然檳州首長政治秘書黃偉益替郭氏辯護指那是自衛,但從肢體動作上已看出郭庭源攻擊警察,顯然是流氓議員。

斥沒為民爭權益失責

涂仲儀今日(週五,12月4日)在召開記者會時說,郭庭源犯了以上錯誤後仍不知悔過,竟然在檳州立法議會開會時大傳含侮蔑敵對黨的手機簡訊,沒有為人民爭取利益,更沒有提問有素質的問題,嚴重失責。

“雙溪檳榔區的民生問題不多嗎?為何郭庭源沒有在議會內為人民爭取福利,卻忙著傳送手機簡訊?”

揶揄扭曲功夫不如首長

他說,郭庭源較後自辯簡訊內的“地府”是指“地方政府”的意思更讓人啼笑皆非,顯示郭氏“扭曲”事件的功夫比不上檳首長林冠英,只能做到“轉換”事件而已。

他指出,郭庭源中選州議員不到2年就犯下3項嚴重的錯誤,檳首長林冠英應真正落實還政予民和CAT(能力、公信力和透明度)政策,不應該再包庇沒有素質、不知悔改和失職的州議員,應該馬上命令郭庭源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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