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4, 2010

「為何抄我不抄他人」令警民協議破裂

地點:檳城如意苑


獨家報導/攝影:楊永年


警方頻頻發傳票期間,很多居民都不敢將車停放在路邊。至到深夜時分,路旁還罕見地有許多空位。




如意苑第36及38座組屋管理層人員收集居民所接獲的傳票,準備聯合其他組屋及公寓的管理層與警方洽談。

(檳城4日訊)將車停放在雙溪賴如意苑路邊的居民,一個月內共接獲上百張傳票,長達4年的“警民默契”宣告破裂,只因一名車主挑戰警員:“為何你只抄我的牌,不抄其他人的?”


如意苑約6座組屋及公寓的居民,去年12月期間,將車停放在該區路邊,頻接獲警方傳票,總數達上百張。

一些居民向消費事務部投訴,驚動檳州首長辦公室,峇都蠻區州議員拉文德蘭受訪時告訴《中國報》,他已接獲指示處理此事。

約4年前,在該區前州議員吳竟誠協調下,警民達成協議,將有關道路改為單行道,讓居民將車停放在道路兩旁。

連續幾天抄牌
但這項“警民默契”于去年12月宣告破裂,警員連續數天在晚上11時后展開行動,車主隔天一早醒來,就發現車鏡上和雨刷間夾著一張“牛肉乾”。

如意苑第36及38座組屋管理委員會前主席黃先生接受《中國報》詢問時說,事件會發生,是因一名將車停放在路肩的車主被抄牌時挑戰警員:“為何你只抄我的牌,不抄其他人的?”

他目擊整個過程,當時一名穿著志願警衛團員制服者,正發傳票給6名將車停放在路肩的司機,其中一名司機感到不滿而挑戰警員。

“結果,警員發傳票給其他車輛,連續幾天都來抄牌。雖然居民在之前被允許將車停放在路邊,但也不可停在路肩,因為阻礙交通。”

拉文德蘭說,他已收集一些傳票並與警方談判,部分傳票被取消。一些組屋管理層也正向居民收集傳票,準備聯合向警方洽談。目前,警方已停止取締行動。

“志愿警衛團絕無權力向市民發傳票!”

黃先生說當天發傳票的人是一名穿著印有國能標誌上衣的巫裔,他質問對方身分時,對方自稱是志願警衛團員,並說發一張傳票可獲1令吉佣金。

針對此事,檳州交警主任瓦里副警監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強調,發傳票給違例市民是警方的權力,志愿警衛團絕無權寫“三萬”。

“志愿警衛團根本無權發傳票,怎么可能有機會收取佣金呢?”

他說,若市民真的接獲聲稱是志愿警衛團員的傳票,可查看發傳票者的名字,或將傳票交到交警部門詢查。

“每張傳票都有發票警員的名字,民眾可到警局了解,查看發傳票者是否為警員。”

他說,警員可在沒穿制服的情況下發傳票給違例者,而警員和交警發傳票是沒收取佣金。

車太多兼亂泊 居民贊同取締
“警方來取締也是好事!”

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源自居民無視組屋或公寓內的停車位有限,而購買一輛又一輛的汽車,只好違法將車停放在組屋或公寓外的路邊。

黃先生說:“有些單位甚至擁有4輛車!”

他認為,警方來取締是件好事,因為當地交通問題的確影響居民出入,尤其是下班時間。

“附近一間小販中心關閉后,更多人前來這裡的小販中心,放工時間的情況最嚴重。”

他說,一些到小販中心用餐的人非當地居民,他們把車停放在大路邊,影響居民出入。

“一些居民投訴后警方就來取締,但警方為示公平,連停放在小路旁的居民車輛也取締。我們如何怪警方?”

他說,很多人都不守規則,為了自己方便而無視法律,在單向道上逆行。

拉文德蘭:晚間沒阻塞

為何警方不能通融?

拉文德蘭說,發傳票的是警方的“第42部隊”(Squad 42),他將向警方了解這項取締行動是否是一項正式行動。

如意苑區路邊只會在放工時間后才會停滿車輛,或許是這原因,警方才會在晚上展開取締行動。但晚間的道路寧靜,交通不阻塞,警方為何不能通融?

拉文德蘭說,該區路邊並沒畫上黃線或白線,而且又是住宅區,前來取締的也並非交警組,他將向警方了解這項取締行動是否正式。

“目前我手上共有200多張相關傳票,除了12月份開出的,還有其他月份的,一些與此事並無關連,我不能要求警方取消所有傳票,需視情況。”

吳竟誠:4年來相安無事

雙造應互相諒解

吳竟誠說,居民要合作,警方需諒解,才能達致雙贏。

“之前因很多人投訴交通問題,警方才會發傳票,但4年前警方和居民達成一項不成文的協議,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

他說,該區一向來都面對停車位不足的問題,但交通問題反而不至于達到“太爛”的程度,只要居民和公眾合作,別將車停放在路肩或隨意停車,相信警方也不會接到投訴而前去取締。

“在這件事情上,或是類似的民生問題上,州議員需扮演警方和人民之間的協調角色。”

除了將路改為單向道,吳竟誠之前也將當地的一個遊樂場改為“兩用地”,晚上讓居民停車,但該區的車輛數目越來越多,很多居民若遲歸,就找不到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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